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刑法规定
发表时间:2017-11-06 16:17:4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28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刑法规定,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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