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汇罪的处罚
发表时间:2017-11-07 14:00:2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47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逃汇罪的处罚,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3条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5%以上30%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静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5%以上30%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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