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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处罚

发表时间:2017-11-07 16:10:3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88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处罚,希望能帮助大家。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食、注射毒品的人,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自然人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处罚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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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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