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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的刑事责任

发表时间:2020-11-22 10:56:3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01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妨害公务罪的刑事责任,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犯妨害公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具体量刑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酌情决定刑罚:(1)妨害公务所造成的影响;(2)妨害公务所造成的后果,如是否给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人员造成轻微伤甚至是轻伤的后果,是否造成公务无法进行而给国家、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等;(3).妨害公务的其他情节,如威胁的内容、暴力程度、妨害公务持续的时间;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一般应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罚。但是,如果仅仅是致人轻伤的,则仍然按本罪从重处罚,而不以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妨害公务罪的刑事责任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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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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