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的刑法规定
发表时间:2020-11-23 13:02:5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747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江苏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刑法规定,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钥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斋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正)(节录)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八十二条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5月7日)(节录)
第五十条[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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