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法律规定
发表时间:2017-11-07 15:49:3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302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慵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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