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罚
发表时间:2017-11-06 17:28:3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720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罚,希望能帮助大家。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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