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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发表时间:2017-10-15 14:30:3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749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刑事责任,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的规定,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除了《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情节外,在实践中影响对行为人量刑的主要情节还有:行为对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侵害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方式与次数,对国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的影响方式与程度,索取或收受财物数额的大小,请托事项的不正当程度及其实现与否,等等。

以上就是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刑事责任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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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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