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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逃税罪的处罚

发表时间:2017-11-06 17:07: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05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单位犯逃税罪的处罚,希望能帮助大家。

  单位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的,构成逃税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逃税数额巨大并上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单位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已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单位犯逃税罪的处罚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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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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