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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的认定与处罚

发表时间:2020-11-22 12:25:3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98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辩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假冒专利罪的认定与处罚,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假冒专利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的界限

  本条明文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假冒专利行为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应按照《专利法》第60条的规定处理,不以犯罪论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假冒他人专利案件,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起诉的侵害专利权的案件,可以判决或者裁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还可以予以收缴进行侵害的工具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至于如何认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实践中应结合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和后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二)假冒专利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二者特征基本相同,客观上都有假冒行为,主观上都是故意,目的一般都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主体相同。二者主要区别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假冒专利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而假冒商标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2.侵害对象不同。假冒专利罪的侵害对象不是注册商标,而是被授予的专利。这也是二者在假冒内容上的差别。

  二、处罚

  1.自然人犯假冒专利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假冒专利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假冒专利罪的认定与处罚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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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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