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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刑事责任

发表时间:2017-11-10 14:19:2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38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刑事责任,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刑法》第41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行为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并且不符合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应当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量刑范围内裁量刑罚。

  在适用刑罚时,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情节、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裁量刑罚。在刑罚适用中,除了考虑危害结果(包括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还要考虑行为人罪过严重状态。对于造成严重危害者、罪过严重者,量刑要从严。对于具有主犯、玩忽职权史等情节的罪犯,要依法从严处罚,而对于具有自首、从犯等情节的罪犯,要考虑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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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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