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刑事责任
发表时间:2017-11-10 14:36:5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788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刑事责任,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刑法》第41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为人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构成犯罪,并且不符合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应当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罚范围内量刑。
在适用刑罚时,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情节、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裁量刑罚。在刑罚适用中,除了考虑危害结果(包括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还要考虑行为人罪过严重状态。对于造成严重危害者、罪过严重者,量刑要从严;对于具有主犯等情节的罪犯,要依法从严处罚;对于具有自首、从犯等情节的罪犯,要考虑从宽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刑事责任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http://www.wqlsw.cn/xscf/3070.html
律师推荐
推荐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