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侮辱尸体罪的概念与罪名渊源
发表时间:2017-11-06 15:17: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965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盗窃、侮辱尸体罪的概念与罪名渊源,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盗窃、侮辱尸体罪的概念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或者采用毁坏、奸污、猥亵、玷污等方法对尸体加以侮辱的行为。
一、盗窃、侮辱尸体罪的罪名渊源
盗窃、侮辱尸体罪在1979年《刑法》和单行刑法中均没有规定。考虑到在实践中盗窃、侮辱尸体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这种现象严重有悖于伦理道德、有伤风化,极易导致群众之间矛盾激化,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1997年修订《刑法》时,将这一行为规定在1997年《刑法》第302条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12月11日法释[1997]9号)根据1997年《刑法》第302条规定了“盗窃、侮辱尸体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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