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疾病造成交通事故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
发表时间:2020-11-27 12:02: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731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突发疾病造成交通事故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希望能帮助大家。
驾驶员突发疾病造成事故,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要看是意外事件,还是过失行为,须具体分析。
《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换言之,如果肇事者自己也不知道会发病的,譬如是第一次猝发癫痫病,则病发是“不能预见”行为,是意外事件,无罪。如果肇事者有过癫痫病病史的,是带病开车,则此病发与疲劳驾驶无异,属于可预见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该条规定癫痫病不得申领驾驶证。若是申领以后,出现癫痫病呢?显然也不能上路。因为带病驾驶,是安全隐患,属于危险驾驶,本有放任危害的故意,此时病发酿成事故,则涉嫌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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