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刑事责任
发表时间:2017-10-27 13:27:3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915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刑事责任,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刑法》第284条的规定,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罪在量刑时,主要可以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次数;二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的后果。如果多次使用,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罚相对要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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