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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对于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的分析

发表时间:2017-10-23 10:04:2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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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24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诬告陷害行为已经引起了司法机关对被诬告人的刑事追究,或者是诬告陷害行为引起了被诬告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后果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如果实施诬告陷害犯罪将具有更大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本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荆、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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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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