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认定
发表时间:2017-11-06 16:45:5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751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认定,希望能帮助大家。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出售假币罪之间的界限。关键在于区分“使用”与“出售”之间的差别。一般来说,使用伪造的货币必须以对方不知是伪造的货币为条件。
如果对方是知情者而交付伪造的货币,并且以低于票面的价值卖给对方,则是“出售”。因此,出售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是将伪造的货币作为“物品”非法进行交易。交易中是以低于票面的价值卖给他人,并且他人是知情者。买卖双方是刑法理论上的对向犯:买者构成购买假币罪,卖者构成出售假币罪。在使用伪造的货币的情况下,对方是不知情者,并且是根据伪造的货币本身的价值使用,因而具有诈骗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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