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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案追

发表时间:2017-10-27 13:21:5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180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案追,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行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除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除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

  二、认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注意的问题

  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非法获取的数据或者非法控制的计算机的数量、非法获取的数据或者非法控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重要性、是否已经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以及给国家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等方面来考虑。如果行为人非法获取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情节一般,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可按有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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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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