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的追诉标准
发表时间:2017-11-07 15:02: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735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的追诉标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斗刊或者其他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50盘(张)剖上的;(2)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100盘(张)以上的;(3)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100副(册)以上的;(4)走私淫秽照片、画片500张以上的;(5)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6)走私淫秽物品数量虽未达到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的50%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期定,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较轻”,处三年必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50盘(张)以上至100盘(张)的;(2)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100盘(张)以上至200盘(张)的:(3)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100副(册)以上至200副(册)的;(4)走私淫秽殿片、画片500张以上至1000张的;(5)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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