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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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罚
作者:南京辩护律师 日期:2017-11-0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791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恋爱、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将本犯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很严重,在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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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犯罪规定
作者:南京辩护律师 日期:2017-11-0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89
一、第三百二十七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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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规定
作者:南京辩护律师 日期:2017-11-0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067
一、第三百二十五条(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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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边)境罪的法律规定
作者:南京辩护律师 日期:2017-11-0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339
一、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警翩,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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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法律规定
作者: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799
一、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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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刑事法律及相关规定
作者: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709
一、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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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刑事法律规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602
一、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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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搜查罪的刑事法律规定
作者: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908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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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搜查罪的概念辨析
作者: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851
非法搜查是合法搜查的对称。《刑事诉讼法》第134条至第138条对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搜查的对象、地点以及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1)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是侦查人员,即经合法授权或批准依法对刑事案件执行侦查、预审等任务的侦查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和国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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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与侮辱罪、诽谤罪的竞合
作者: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921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与侮辱罪、诽谤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犯罪客体不同 侮辱罪、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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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刑事法律规定
作者: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072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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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处罚
作者:南京辩护律师 日期:2017-11-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832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行为。 犯本条所定两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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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选举罪的刑事辩护律师必备常识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865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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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整理刑法及司法解释中淫秽物品的界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942
一、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淫秽物品的界定) 本节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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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秽物品与非淫秽物品辨析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954
1.区分淫秽物品与含有色情内容的具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 对那些有少部分对性行为描写、色情内容或裸体镜头,但整体上格调高雅,具备文学艺术、科学研究价值的作品,不能将它们与淫秽物品等量齐观。这些作品,有的本身就是珍贵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