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
鉴定意见的审查与判断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119
鉴定意见是证据的种类之一,和其他证据种类一样,必须经过司法人员的审查判断,确定其属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实践中鉴定意见也时常出现差错。因此,审判人员应当注意审查判断鉴定意见是否···...
-
鉴定意见的排除规则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00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
-
检验报告的审查与判断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180
对于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目前并未有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而且,我国改革后的司法鉴定体制也处于···...
-
视听资料的审查与认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355
《 审查判断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根据视听资料的技术特点和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应用情况,对视听资料的审查判断作出了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二条在上述规定的基础···...
-
人民法院可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157
自诉案件是不需要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即可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制度在于有效弥补公诉制度的不足,充分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问题,···...
-
刑事管辖中的犯罪地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719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规定确立了我国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刑事审判管辖原则。关于对···...
-
审判人员的回避事由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303
回避的事由,即审判人员不得参与案件审判的具体情形。关于审判人员回避的具体情形,大致如下: 1.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
代理律师授权委托书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316
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 案件 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止。 委托人: ···...
-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实务价值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863
犯罪未完成形态不但是重要的刑法基础理论问题,而且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及至刑罚的执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实益。脱离实务中的具体问题,书斋中的刑法学很有可能沦为无用的花拳绣腿之学,毫无指导实践的机能。因此,在···...
-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委托律师手续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115
具体办理委托手续事宜同侦查阶段。如果当初一并签订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委托手续,则辩护人需要时刻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同侦查机关联系确认案件移送情况,也可以与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中心联系。辩护人特别要注意有些案件如故意杀人等···...
-
毒品案件被告人口供“孤证”不得定罪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7-10-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110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应当能够形成一个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证据之间相互支撑相互印证,从而排除社会一般公众的合理怀疑。因此,如毒品犯罪中仅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作出的有罪供述及同案犯的证言···...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讲解: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要求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7-10-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003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采用刑讯逼供、威胁等方式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以及采用违法方式收集的物证、书证,不能补正的,都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南京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认为,本条规定区分了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的相似和不同。非法手···...
-
刑事案件应开庭审理的情形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7-10-0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027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二审有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两种审理模式,审理模式的选择权在二审法院,但这并不意味着刑事辩护律师对二审的审理模式不能产生任何影响。由于《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应该采用开庭审理模式的情形,所以,刑事辩护律师在掌握了···...
-
刑事辩护律师出庭准备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7-10-0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433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律师在参加庭审之前应当做好充分准备,除了之前所论述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之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心理上的准备 最近,关于律师分级制度在国内闹得沸沸扬扬,···...
-
刑事辩护质证意见应当围绕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进行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7-10-0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637
质证是指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进行说明和质疑,从而确定证据能力的有无、证明力的大小或强弱,最终使法官形成确信而决定采信与否的诉讼活动。刑事刑事辩护律师作为一方质证主体,如何才能通过有效的质证最大限度地促使法官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