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抗税罪的构成要件

发表时间:2020-11-22 22:32: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781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抗税罪的构成要件,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走私罪、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1.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收法规主要指《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果行为没有违反税收法规则不能构成抗税罪。如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论处。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是抗税罪与偷税罪的根本区别。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身体实施袭击或者使用其他强暴手段,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所谓胁迫,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抗拒的手段。如手持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根据本条,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当然,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行为人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不是以上述暴力、威胁方法实施的,而是以诸如不能成立的各种理由为借口进行抵制或者只是消极地不缴纳税款等,则不构成本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2)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3)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4)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并且具有通过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主观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则不构成抗税罪。

以上就是关于:抗税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http://www.wqlsw.cn/gcyj/1831.html
律师推荐
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南京刑事律师 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