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伪证罪的关联性要件:伪证的内容必须和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相

发表时间:2020-11-21 14:44:0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990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伪证罪的关联性要件:伪证的内容必须和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相,希望能帮助大家。

  伪证罪的关联性要件是伪证的内容必须和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相关联,换言之,必须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伪证。

  在伪证罪关联性要件问题上,主要应当把握下列两个问题:

  第一,“必须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伪证”这一关联性要件,是构成我国《刑法》中伪证罪的必要条件。对伪证的内容作关联性限制是必要的,这符合刑法谦抑性要求,可避免扩大打击面。

  第二,准确把握“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之含义。什么样的情节才算“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 “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也就是指“对定罪量刑有实质性影响的情节”,即与案件的定罪量刑这一实体处理结果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它具体包括犯罪主体的年龄与精神状态、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危害行为、特定的犯罪目的、时间、地点、手段,以及法律明确规定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情节,还包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由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具体掌握的酌定情节,如犯罪的动机、目的、被告人的一贯表现、认罪态度,等等。行为人虽有虚伪陈述之行为,但如果其只是对定罪量刑无关紧要、影响不大的情况作伪证,也即其伪证行为对定罪量刑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不构成伪证罪,对其可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或作其他适当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伪证罪的关联性要件:伪证的内容必须和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相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http://www.wqlsw.cn/gcyj/518.html
律师推荐
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南京刑事律师 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