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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进程

发表时间:2022-05-07 17:42:4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477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江苏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进程,希望能帮助大家。

  江苏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进程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文《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

  2018年,江苏省省司法厅与省高院联合发文,在全省逐步推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2019年,江苏省所有县(市、区)均已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范围内全覆盖。

  2020年,江苏省部分县(市、区)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从审判阶段前移,探索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2021年下半年,泰州市司法局与检察院多次调研、座谈,共同制定《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启动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

  一是扩大通知辩护范围。采取以列举重点罪名方式确定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在具体罪名选择上,着重于司法实践中比较重大、疑难、复杂的罪名,主要参考律师行业疑难、复杂罪名认定标准,结合泰州实际进行选择。将《刑法》规定的483个罪名中150个罪名纳入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在审查起诉阶段一律由检察机关通知辩护。主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四个大类。同时明确“共同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两种情形可以通知辩护。

  二是规范值班律师工作。对符合通知辩护情形以外的犯罪嫌疑人一律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为区分标准,规范值班律师工作的不同流程,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需要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如何通知、通知谁以及法律援助机构收到通知后如何提供保障等系列工作规则。对犯罪嫌疑人拒绝通知辩护和法律帮助的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处理。形成受理、通知、审查、指派、结案、归档全流程管理体系。

  三是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检察机关将检察官履行通知辩护职责情况纳入办案质量管理指标,定期对试点通知辩护情况进行统计、研判。对律师办理审查起诉案件的知情权、申请权、控告权等予以保障,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提供便利。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协调财政部门对试点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建立第三方案件质量评估机制确保试点案件办理质量。同时,加强对律师从事辩护和法律帮助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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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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