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

发表时间:2017-10-16 19:35:0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149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希望能帮助大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如下: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六万元以上的;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月15日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http://www.wqlsw.cn/jsgd/567.html
律师推荐
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南京刑事律师 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