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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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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江苏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指导意见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3-07-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578

    1.具有下列情形,按照以下方法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

  • 2023年江苏省危险驾驶罪l量刑指导意见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3-07-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709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法在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宣告刑,刑期按照整月或十五日的倍数确定。2.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根据危险驾驶行为、实际损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一般应当在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构成本罪的,罚金数额可适当提...

  • 2023年江苏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指导意见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3-07-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909

    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到100万元的;(2)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达到150人的;(3)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50万元的。在确定量刑起...

  • 2023年江苏省集资诈骗罪量刑指导意见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3-07-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551

    1.集资诈骗达到“数额较大”起点10万元,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集资诈骗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2.集资诈骗达到“数额巨大”起点100万元,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集资诈骗数额不满2000万元的,每增加60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超过2000万元的...

  • 2023年江苏省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指导意见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3-07-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545

    1.根据信用卡诈骗数额,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达到“数额较大”起点5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

  • 2023年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指导意见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3-07-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17

    1.根据合同诈骗数额及相关情节,对个人或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合同诈骗达到“数额较大”起点2万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每增加1.5万元,单位合同诈骗数额每增加3万元,增加一个月刑...

  • 2023年江苏省故意伤害罪量刑指导意见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3-07-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04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按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

  • 2023年江苏省强奸罪量刑指导意见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3-07-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96

    1.构成强奸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强奸妇女一人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强奸妇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三人或者轮奸妇女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或...

  • 2023年江苏省非法拘禁罪量刑指导意见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3-07-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85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致一人重伤二级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重伤一级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

  • 2023年江苏省抢劫罪量刑指导意见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3-07-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528

    1.构成抢劫罪的,在四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5)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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