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分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特殊形态认定
发表时间:2017-11-10 10:54:1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08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南京刑事律师分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特殊形态认定,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刑法》第224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此可见,本罪对刑事责任的规定采取了基本犯罪构成与情节加重犯的立法模式,在刑罚种类上,采用自由刑与罚金刑同时并用,以做到双管齐下,罚当其罪。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是指传销所发展人数庞大,传销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使用非法拘禁、暴力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方式进行传销,传销的社会影响恶劣、民愤极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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