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
发表时间:2020-11-25 20:34:0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039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希望能帮助大家。
1.如何计算非法所得的数额的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是计算非法所得的基础。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应. r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本人的其他劳动收入、亲友目馈赠和依法继承的财产。“非法所得”,一般是指行为人的全部财产与能够认定的所有j出的总和减去能够证实的有真实来源的所得。在具体计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应把国家工作人员个人财产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支出等一并计算,而且一并减去他们所有的合法收入以及确属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个人的非法收入。(2)斧为人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家具、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股票、债券、存款等动产和刁动产;行为人的支出包括合法支出和不合法的支出,包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费用罚款及向他人行贿的财物等;行为人的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继承等法律币政策允许的各种收入。(3)为了便于计算犯罪数额,对于行为人的财产和合法收入,一般可以从行为人有比较确定的收入和财产时开始计算。
如果行为人能够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并经查证属实的,应作为本人的合法出入;如果行为人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则应减去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即裰为非法所得,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和受贿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是没有被查明证实的贪污罪和受贿罪。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着自己的犯罪构成。首先,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范围要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一些,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要求行为人拥有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而且行为人不能说明、司法机关又不能查明其来源的即可。也就是说,行为人拥有的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既可能是来自于贪污、受贿,也可能是来自于走私、贩毒、盗窃、诈骗等等行为,这些都不影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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