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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发表时间:2017-10-16 15:33:5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980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体

  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

  (一)破坏立法另有规定的特定对象的一般不以本罪论处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但是破坏某些特定的公私财物,已经规定为其他犯罪的,不再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这些特定的财物主要有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文物、名胜古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

  (二)财产性利益也可以成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对象

  财物的范围不限于有形物,也包括那些无法恢复的财产性利益,如毁坏他人不记名的有价证券或其他权利证书。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观方面

  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客观方面的认定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毁坏行为的本质属性

  毁坏是指造成财物部分或者全部毁坏而无法再按照其本来的用法进行使用的(即被毁坏的效用无法恢复或者恢复的成本过大)。

  (二)毁坏行为的方法

  毁坏,是指使用各种方法使公私财物的效用(价值和使用价值)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毁坏具体包括毁灭、损坏或者杀伤。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杀伤,是指对他人所有的动物进行杀死或者伤害。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多种多样,不限于通常意义上的有形的物理意义上的改变形状等破坏,还包括其他任何使财物的使用价值或价值减损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观方面

  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时,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本罪与盗窃罪等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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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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