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发表时间:2020-11-22 10:59: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782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体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构成本罪,而是构成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观方面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非法出售,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他人,并向他人收取一定价款的行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规。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或其税务人员故意违反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合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将自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给他人;三是将通过盗窃、诈骗、拾得等手段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四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企业将其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
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就自然人犯罪而言,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主体的要求是:(1)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年满16周岁;(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行为人具有行为辨认和控制能力。对单位犯罪而言,国有、集体单位不要求具备法人资格;但对私人企业,根据《单位犯罪案件解释》的规定,只有具备法人资格,才可能构成单位犯罪。否则,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另外,单位设立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如果为实施犯罪而设立公司、企业,则仍然不能成立单位犯罪。在实践中,本罪的主体主要是以下四类人或单位:一是有权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二是合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个人;三是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四是以其他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人。
四、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观方面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不能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仍予以出售。其认识因素包括:一是认识到自己出售的是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认识到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破坏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秩序。其意志因素是希望或放任,实践中多表现为希望。
以上就是关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