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3-06-26 20:10:3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449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江苏省《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希望能帮助大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2023最新
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结合我省司法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一)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二)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四、常见罪名的量刑
五、附则
1.本细则仅规范上列二十三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案件。其他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参照量刑的指导原则、基本方法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规范量刑。
2.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3.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细则与法律、司法解释不一致的,适用法律、司法解释。本院此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4.本细则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共同负责解释。
抄送:
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刑三庭
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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