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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发表时间:2017-11-07 15:42:4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44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客体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二章有关罪名论处。

  二、客观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j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本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三、主体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四、主观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忌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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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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