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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发表时间:2017-11-07 15:41:2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954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和公私财产利益。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三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以影响工业生产;破坏农业机械、排灌设备、农具,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鱼苗等,毁坏农业生产;破坏运输、储存工具,影响商业经营;等等。至于其方式,则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砸碎、烧毁,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明知有故障而不加排除。但不论方式如何,采用的手段怎样,破坏的对象都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联系,如破坏用于生产经营的生产工具、生产工艺、生产对象等。如果是毁坏闲置不用或在仓库备用的机器设备,已经收获并未用于加工生产的粮食、水果,残害已经丧失畜役力的待售肉食牲畜的行为,则由于它们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定罪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000元以上的;(2)破坏生产经营3次以上的;(3)纠集3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4)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陶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产生掏原因多种多样,如因受到领导或他人的批评而产生不满,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出生不满,嫉妒他人的成绩而心怀不满,与他人发生冲突而心生不满,以及厌烦工作而出生不满,等等。行为人只要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给生产造成较大破不的,即构成本罪。对于非出于上述目的而故意破坏生产经营的,是否构成破坏生产经雪罪,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不能构成,因为“由于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是法聿明文规定的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必备要件。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出于故意破坏生产圣营,不论有无上述目的,甚至间接故意的破坏都可以构成本罪。第一种观点是通说。

以上就是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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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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