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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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是否成立的律师辩护考虑因素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963
刑事辩护律师针对是否构成财产犯罪的刑事案件,首先应当考虑是否构成犯罪进行专业刑事辩护思考。对于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条文依据是《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即看是否属于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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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刑事责任量刑律师辩护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7-10-1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748
根据《刑法》第295条的规定,犯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本罪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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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中为什么针对鉴定意见存在很大的辩护空间(上)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5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092
鉴定意见的证据属性,鉴定意见既不是物证,也不是书证,是言词证据,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可以对言词证据进行质证其合法性相关性。 鉴定意见仅仅是一种意见而不是定案结论。原因在于:首先鉴定人所提交的鉴定意见仅为证据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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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中为什么针对鉴定意见存在很大的辩护空间(下)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5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882
结合南京刑事律师的辩护经验,对鉴定意见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发表质证辩护观点 一、鉴定人有无无法定资质,无相关专业技术或职称或违反回避规定。鉴定人资质证书展示,律师应一一核对。 二、 检材、样本来源是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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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7-10-15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971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在南京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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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把握技侦证据材料审查与判断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2183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是指通过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隐匿侦查、控制下交付等手段所收集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与一般证据材料相比,该种证据材料具有如下特点:(1)秘密性。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秘密侦查方法所收集的证据材料,是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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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把握到案经过、抓获经过等说明材料的审查判断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467
每一本刑事案卷中基本上都有情况说明的存在,情况说明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并广泛应用,其中以侦查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或者抓获经过等材料最为常见。 关于到案经过、抓获经过等情况说明的属性,即情况说明是否属于证据,学术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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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审查、调查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270
根据刑事讼法及《解释》的相关规定,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审查、调查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审查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调查之间的关系。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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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把握口供补强规则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215
补强证据规则则是指为了保护当事人尤其是刑事被告人的权利,防止误认案件事实,对一些证明力明显薄弱的证据。主要是被告人供述等言词证据),要求另有其他证据予以辅证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则。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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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故意犯罪存在犯罪中止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428
如果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自然也无成立犯罪中止的余地。正是遵循这一思路,学界倾向于认为,间接故意犯罪没有成立犯罪中止的余地。③但是,在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看来,间接故意犯罪不仅存在犯罪未遂形态,而且存在犯罪中止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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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能否存在于危险犯中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124
犯罪中止能否存在于危险犯中,或者说危险犯是否存在犯罪中止,在我国一直存在争议。一般认为,对于危险犯而言,只要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就属于犯罪既遂,因而危险犯中不存在犯罪中止之说。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不赞成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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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具体处罚范围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015
对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具体处罚范围,不能笼统而论,而应分别明确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可罚性范围。 (一)犯罪预备的处罚范围 虽然处罚犯罪预备的范围极其有限,但一概不处罚犯罪预备的国家几乎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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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含义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470
(一)从轻处罚 根据1997年《刑法》第62条的规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从轻处罚并不意味着只能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下判处刑罚。被告人是否已经从轻处罚,只有在一定的参照系中才能看得出来。换言之,首先,法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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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可以”的含义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1028
进行刑事立法时,立法者会设想各种情形,根据行为的客观危害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当立法者确信如此处理是合理的时候,其会使用“应当”一词。“应当”是非授权性规定,意味着法官无条件地只能如此适用刑法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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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既遂犯处罚”的含义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2006
(一)“比照既遂犯处罚”的技术由来 按照一般的理解,刑法分则各罪(特指故意犯罪)的罪状与法定刑是对犯罪既遂的规定,刑法分则各罪并未对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法定刑作出规定。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刑事责任也···...